言情小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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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搞鬼
她真的不知道,为何开明的妈妈是那么的不肯接受他! 但她不管,谁教她的一颗少女芳心全都教他偷了去,她就是爱定他;只是,她会不会给的暗示不太够,害他众里寻她千百度,甚至急得都快抓狂,她当然赶紧现身,让他知道她就是他的唯一。 可当她妈突然改变心意,同意他和她能携手共度未来,还撂下一句有点怪又不会太奇怪的话语──“其实,她是一个只会逞强,却是一点也不强的女孩子!” 咦?是在说她吗?哪有可能,安啦、安啦!她很强的啦~~不过……当“那件事”发生后,她才知道原来她真的不太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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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之痒
不管啦!反正她就是要出去找工作,过过现代独立女性的黄金单身贵族生活,如果有谁胆敢阻挡她的光明路,她要一脚将他踹去吃屎!所以,她粉顺利的找到象样的工件、出色的老板,一切的进展都出乎她想象的幸福美满,那……接下来,她就要使出色诱老板的出墙行为啰!可天不从人愿,不知从哪里杀出个程咬金,硬说他也参一脚的追求她!真是可恶到了极点!那人明明已是有妇之夫,居然敢来招惹她?嘿嘿嘿! 反她闲闲没代志,不如就来玩玩整人游戏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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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我爸爸!
两小无猜的爱情真的能持续到永远吗?她是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,只是,当两座活火山撞在一起谈恋爱的时候, 那种爆发力及破坏力着实可以用风云变色、日月无光来形容!所以,两人会谈一辈子的恋爱?哼!才怪!然而,当两人分手后多年,突然有一对活泼可爱、人见人爱的双胞胎上门来敲敲门,还用一副“他很笨”的不屑表情鸟他,并心不甘、情不愿地说“你是我爸爸!”的时候,彷佛天空有一道雷劈到他头上,地上有原子弹炸到他的脚般,轰得他一时之间分不清东南西北中发白,只能像白痴似的看着眼前目中无人的两个小恶魔,口里喃喃自语:那个该死女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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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陌生人
妈妈咪呀!公司要大裁员了耶! 那她这个神经粉大条的小女人,不是被拿来开刀的不二人选? 呜呜呜……一想到她和她那天才宝贝的生活即将乱乱去, 她就忍不住恨恨的暗咒,那个虾米碗糕的副总裁最好早早死死去比较快活, 可她那七岁的宝贝儿子,却用眼睛白的地方给她瞄了好几眼, 还不客气的说她是头脑简单,四肢发达的超级笨女人! 我咧!在儿子的魔鬼调教,以及现实生活的磨练下, 她早己从懦弱、爱作梦的小女人,变成坚强开朗的成熟女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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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逆风
《一路逆风》的故事,是一个F2的故事,虽然女主人公后来也转成了F1,在美国读书,但她符合我前面描述过的老一辈海外留学生的通常情况,那就是事业上 “男比女强”。有一个事业上比自己强的丈夫,而且这丈夫还长得不丑,甚至称得上帅,那么这个做妻子的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?《一路逆风》的故事将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,不代表所有“男比女强”的家庭,只是其中一个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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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,您哪位?
她……是谁?初次见面就向他要求走“后门”,还让他站在路边听她扯一些有的没的。奇怪的是,他居然没有马上离开,还产生一种罕见的、久违了的、热血沸腾的感觉。他原以为这感觉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感受到了……那相似的眼神、懒洋洋揶揄人的语调、毫无形象的笑,竟让他熟悉到……心痛!但,她不可能是那个人,因为那个人早在两年前就永远的、彻底的离开他了。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对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留下印象,但他错了,且错得离谱。她身上的熟悉感、一下子就说出他身上有七里香味、让他放下防备主动想接近……这一切的一切,竟让他产生了奢望——她,有没有可能会是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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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悔
一本令你惊艳的文文,足够勾起你所有美好。一个野生独活的女子,短而杂乱的头发。极强的生命力,历经的那些失去和伤疼,她至终都顽强的在太阳下微笑。野草般的女子,如果不提醒,就会忘了你当初白衬衣上的那滴蓝色水彩;如果不提醒,就会忘记你指尖七匹狼烟的味道;如果不提醒,就会忘却你在漠河那场雪里冻的差点死去,可是,你已经比我快一步忘记了我。我曾疯了般在那个小镇里寻找你爱抽的烟,我曾独自开车在美国西部的盘旋公路上睡了一夜,我曾痴抓住每一个我遇到的人,我告诉他们我是你的妻,沈慕西,你在哪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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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自是有情狂
一切恩怨启始於这一世,也将了结於这一世。西元一九九六年十二月——注视着眼前的男人,一股无法自己的悲哀自胸口悄悄渗入四肢百骸,一点一滴地逐渐腐蚀她苦涩的心,最后悄然淹没了她整个自我。“我只要求你替我父母还清所有的债务与贷款,还有,让我念完大二。” “可以。” 於是,纤雨伸出了左手,让男人为她戴上了订婚戒指,就这样,她把这一生卖给了眼前的陌生男人。 她的自由只剩下半年了。回眸,她瞧见爸爸脸上的愧疚,瞧见大哥满眼的羞惭,瞧见弟妹松了一口气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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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懂说将来
这个故事原本是作家姐姐准备写的,由于种种原因,她只写了两集就停下了。她回国前把故事的梗概给了黄颜,让他有空了来写。 也由于种种原因,黄颜不准备写这个故事。于是他在回国前把故事的梗概给了飞星,说你们写完温柔就写这个故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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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君共舞
真是笑ㄕˇ人了!已经断气的人了,还救个屁啦?不过,看在那两支对准她,像是随时都会“走火”的黑枪的份上,她只好憋着一肚子的鸟气、怒气、怨气、衰气,嘟起心不甘、情不愿的小嘴嘴,将初吻浪费在一个“好看”的死人身上。唉呀呀——真是活见鬼了耶!她只不过是朝他嘴吹吹气,顺便对他做一下“胸部按摩”,他居然就就就……复活了耶?! 而且还拼命“吸”她的气,干嘛?当她是氧气筒啊!气得她熊熊就赏他一记“佛山无影脚”,把他踢出去吃ㄕˇ,只是……哇哈哈——粉奇怪又很好玩喏!只要一失去跟她的实体接触,他就像断电似的又ㄕˇ翘翘了耶!二度死人、三度死人……哈!如果没她,他就只能被干掉去做“肥料”了,但是,虽然他粉“好玩”,而她也粉“爱玩”啦!但要她在一个要死要活、不死不活、又死又活的家伙身边吃喝拉撒睡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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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妨错到底
二十五个年头走来,没动过半点凡心,就只对她……原以为她是那庶出、无举足轻重地位的私生女小可怜,没料到她的真实身分是正牌的贵族名花!他发誓不沾惹、高攀任何千金小姐的;但显然有人故意把错误讯息给了他……怎么办?这一切该死的错到无力回天了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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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请郎自来
六年三十七两,卖了! 这个价钱可比她那正牌牙婆的娘亲出的价还高还划算哩。 不是她邀功,若非她逼得死紧, 他哪有可能识得字,更甭论学会应对进退的礼仪! 看看!六年后的他果然不同凡响,成大器喽。 嗄?!他迢迢千里追她而来, 是为了……